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陕教办[2008]6号)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jxk 发布时间:2009-03-12 阅读:944

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陕教办[2008]6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推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理念和方法的更新,推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提高教师的课件制作水平,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陕西省教育厅决定2008年第二、三季度组织全省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参加“第八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并着力做好陕西赛区的工作。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和各校教职工的广泛参与下,我省在教育部举办的“第七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省教育厅获组织奖,全省共计216人分获教育部各类奖项,经省教育厅大赛组委会评选,高教、高职、中职组共评出陕西赛区优胜奖20名,基础教育组评出陕西赛区优胜奖477名。此项活动带动了一批教师和科研人员投身到利用现代化技术进行教学的改革中去,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陕西赛区课件评选活动遵循“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学校教师、教育科研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征集参赛课件,组织我省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和各学科知名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的优秀课件将向教育部推荐参加全国决赛,并由省教育厅予以表彰奖励。获国家级、省级奖及部分确有推广使用价值的课件,在征得作者同意后将纳入全国教育资源网。
有关“参加第八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陕西赛区”的相关信息,请登陆陕西教育信息网(http://www.snedu.gov.cn)查询。

附件:
“第八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陕西赛区”活动方案
 
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指定网站:陕西教育信息网(www.snedu.gov.cn),
中国教育资源网(www.cern.net.cn
 
一、活动综述
本届课件大赛将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信息技术人员征集参赛课件,并邀请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和各学科知名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遴选出一批好的作品,丰富教学内容,帮助各教育教学单位提高多媒体课件制作及应用水平,提高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课程整合的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请参赛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赛课件提交至陕西大赛组委会,经过有关专家初审后,上报教育部信息中心,经复审后,由组委会通知决赛参赛者,参加在北京举办的现场决赛及获奖作品的交流、颁奖活动。参赛者可随时关注大赛指定网站,了解本届大赛的活动进程。
  在本次大赛中所有获奖课件,经作者同意后,将被优先选录进“中国教育资源网”及“陕西教育信息网”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08年6月10日—9月1日(省内征集)  
初审时间:2008年9月1日—9月10日(省内初审)
初审时间:2008年9月16日—9月30日(教育部信息中心初审)
复审时间:2008年10月8日—10月18日(教育部信息中心复审)
决赛时间:2008年10月31日—11月3日(教育部信息中心)
三、分组方式
根据提交课件的适用对象,可将普教参赛课件分为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组。可将高教、高职、中职参赛课件分为高教文科组、高教理科组、高职组、中职组。
四、评审标准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每件基础教育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3人(高教、高职及中职作者不超过8人)。凡参赛的课件均应为非正式出版物。
五、奖励办法
   (一)教育部奖项
1、作品奖
    高中、初中和小学组分别设特等奖一名, 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二十名。以上各奖项(奖项设置将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进行调整)获奖者可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高教文科组和理科组分别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二十名。高职组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十名。中职组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八名。高教、高职、中职组以上各奖项(奖项设置将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进行调整)获奖者须参加现场决赛方可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品。特、一、二、三等奖奖品价值分别为1500元、800元、500元、300元。
各组均设最佳创意奖、最佳教学设计奖、最佳技术实现奖、最佳艺术效果奖各一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此外,各组均设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荣誉证书。
2、组织奖
参赛作品可由各院校教务处或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地教育局、局信息中心(或教研室)、中小学校办、教务处统一报送。组织单位应统一填写《组织单位回执表》,每个参赛课件还须另行填写《参赛回执表》。报送参赛课件数量达到10件以上的组织单位,可获组织奖,获奖单位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牌(杯)及奖金。
(二)省内设优秀作品奖若干,具体数量将视参赛总人数决定,获奖个人将获得陕西省教育厅颁发的荣誉证书;报送参赛课件数量达到15件以上的组织单位,可获组织奖,获奖单位将获得陕西省教育厅颁发的荣誉证书。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
1. 参赛者须将《参赛回执表》填写完整,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寄或e-mail提交至陕西大赛组委会。《参赛回执表》可通过陕西教育信息网下载;
2. 参赛者须提交电子版课件介绍,介绍课件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3. 参赛者须在9月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以光盘形式提交参赛课件一份,可将《参赛回执表》及课件介绍刻录在课件光盘中。在报送光盘前须查杀病毒;
4. 普教参赛课件评审费200元/件,高教参赛课件评审费400元/件,请于9月1日前交(汇)至陕西大赛组委会。
(二)初审
先在省内初审;然后上报教育部信息中心进行部级初审
进行资格审定、技术测试、作品思想内容的审核。
(三)复审
教育部信息中心评审组于2008年10月8日—18日对通过初审的课件进行复赛评审,选出各组参加决赛的课件。进入决赛的课件名单将于10月20日在中国教育资源网(www.cern.net.cn)上公布。
(四)决赛
教育部信息中心组委会邀请专家对进入决赛的课件进行点评,决出各组特、一、二、三等奖。
(五)颁奖典礼
教育部信息中心组委会将在颁奖典礼上公布决赛结果,有关领导为获奖的个人和单位颁奖。大赛评审组组长总结和分析课件大赛的全部评审过程、点评获奖课件。
七、报到事宜
教育部信息中心决赛交流及颁奖典礼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8日,报到时间为10月31日。具体地点及日程将另行通知,亦可通过中国教育资源网了解有关信息和具体安排。
八、联络方式
单  位: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前楼三楼)
地  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省教育厅
电  话:(029)87338694
联系人:李燕妮  lyn3688@163.com

附件:
 
“第八届全国多媒体大赛陕西赛区”参赛回执表(高教/高职/中职)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参赛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课件名称
 
 
姓名
部门及职务
电话/手机
E-mail
 
 
 
 
 
 
 
 
 
 
 
 
 
 
 
 
 
 
 
 
 
 
 
 
 
 
 
 
 
 
 
参赛组别
 
(高教组/高职组/中职组)
课件形式
 
制作工具
 
教学目的
 
运行环境
 
安装步骤
 
自评
 
(评审参考)
汇款金额
 
汇款方式
 
汇款金额
 
发票邮寄地址
 
发票邮寄收件人
 
联系电话
 
本参赛作品为本人原创作品,未正式出版
   同意被收录入中国教育资源网
 
作者签名:             
 
注:本表及课件介绍请以电子文挡形式刻录在课件光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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